我们对于农村电商的估计也许过于乐观了。听过了太多次的“某地农民上万斤水果烂地里,电商一夜抢光”,“褚橙”、“潘苹果”大卖的消息之后,我们往往会产生一种错觉,农村电商似乎成了消灭“滞销农产品”的不二法门。开办以生鲜、农产品为主要商品的电商平台本身无可非议,但必须明白的是农村电商绝对不是做慈善,尊重基本的经济规律是必要的。被蒙住眼睛的理想主义快马在最开始的时候可能跑得飞快,但一旦遇到障碍就有可能带着骑士摔倒在乱军中。

  在中国,农产品“卖难买贵”是一个普遍现象,一边是农户的菜卖不出去,烂在地里;一边是菜价不断飞涨,市民吃不起。这种怪相并不符合人们的认知,较之叶圣陶笔下“谷贱伤农”的记述,无疑更令农民痛心。实际上,这是农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太多惹的祸。相较于农产品本身的生产成本,农产品在流通中的运输、仓储与包装成本反而在最终定价中占了大头,成为左右农产品价格的主要因素。农产品的丰收与否,对这部分成本的增减毫无影响,反而是油价与楼市这些看似宏观的经济指标对蔬菜的最终定价影响更大。当然,这其中,过多的中间商与某些“潜规则”的既得利益者的暴利也应为菜价的飞涨负责。

  这样看来,以抹除中间环节为己任的电商平台似乎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在与电商平台的合作中,农民也似乎获得了更高的收益,甚至连“滞销农产品”这样的千古难题都被解决了。电商的运营者在帮助了农民的同时,也收获了足够的经济回报,一举多得,农民、电商平台运营者与市民三方共赢。至于扮演“剥削者”角色的传统的中间商,早就该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踩上一万只脚了。但中间商真的这么不堪吗?答案是否定的。农产品中间商的“暴利”并非没有理由,他们为保障人民的“菜篮子”也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农产品一出园门,消耗就不断产生,运输、存储与包装,每一项都消耗了大量的成本。再算上自然腐败、消耗的部分,每耽误一分钟,成本就相应地增加。如果市场上的蔬菜卖不动,中间商就须要承担亏本的风险。为了降低这类风险的成本,中间商只能尽可能压低农产品的收购价,提升最终售价,并且采取更多的分级以平摊风险。他们所获得的“暴利”与农民的收获相比看似极不合理,但实际上是为了保障农产品流通所必须的。

  农村电商确实可以消灭中间商不合理的“层级结构”,来获得多方共赢。但这样的话,也意味着农村电商要破坏掉现有的价格、流通体系,这有可能导致一系列恶性的连锁反应。混乱的价格体系会导致怎样的后果,我们不难想象。在现阶段,电商平台无论是物流普及率还是使用率都还没有达到遍及全民的地步,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也很难满足相关的要求。中间商的崩溃必定会带来食品供应的困难。以一个不成熟的体系去摧毁另一个行之有效的体系,这是Uber之恶,也是农村电商之恶。

  此外,成功处理“滞销农产品”看起来温暖人心,但实际上却未必总能够带来好的结果。一次帮助可能让一个农村家庭免于破产,但如果长期这样,就会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我们不止一次见过“一拥而上”造成的惨剧,什么赚钱种什么,种出来又发现行情已经变化了。农业生产是一个漫长等待的过程,冷静的判断很重要。缺乏足够的远见,而又过分追逐眼前的利益,这种原因导致的“滞销”,苦果必须由决策者自己咽下,不管他多么地勤劳朴实。这是商业社会的冷漠与残酷,也是商业社会的尊严与慈悲。

  中国的传统农业社会已经到了必须转型的时候了,下一代的“农民”已经不可能继续像他们的父辈那样经营土地。他们缺乏农业生产相关的技巧,打工取代种地成为他们营生的主要途径。十年之内,全部工业化的大型农场必然出现,农业人口的数量将大幅下降。农村电商所期望保护的小农生产者将在几十年内消失,他们将变成打工者与农场主;传统农产品中间商要么转型,要么消亡。这是时代的潮流,无人可以阻挡。当农民变为农场主与打工者,当“农产品”变为“工业产品”,农村电商才可能迎来它真正的繁荣。

  如果你真的想帮助中国的农民,建立一个电商平台也并无不可。以与采购价相当的价格收购农产品,以较市场价略低的价格卖出,这是正常的商业行为,无可非议。但请一定不要抱着“做慈善”的玩票心态,以为自己在做“帮助贫穷农民”的高尚的事情,却用明显违背市场规律的价格来买卖商品,这是不可能持久的。要知道,农民从来不需要施舍,他们需要的只是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