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狗音乐一纸诉状,又将网易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年末,酷狗音乐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网易云音乐,称对方涉嫌未经许可向公众传播音乐作品,涉案歌曲达两百余首,索赔金额达上百万元。
这是网易云音乐近期遭遇的第四场版权纠纷:2014年11月,腾讯就曾因音乐版权侵权问题,在武汉将网易告上法庭,并申请了知识产权诉前禁令,从而引发各界关注;同月,环球音乐集团旗下子公司正东音乐娱乐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也要求网易云音乐下线相关艺人歌曲的全部免费音乐服务;12月17日,周杰伦所在经济公司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发表声明,称网易云音乐中提供了侵权音乐作品。
此次酷狗音乐起诉网易云音乐,又有着怎样的故事?
酷狗:
网易侵权拒不下线
“我们通过版权监控发现,网易云音乐,包括PC客户端、手机客户端、网页版上,存在包括范玮琪、张韶涵、那英、庾澄庆等知名歌手以及大量原创歌手在内的17张专辑、共计两百余首音乐作品。”酷狗音乐法务总监董鹏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
董鹏表示,近几年,酷狗音乐耗费了大量资金,向唱片公司以及音乐版权人购买正版音乐,其中很多都是独家授权给酷狗音乐,通过信息网络向消费者提供。
而这些重金购买的独家授权信息网络传播的音乐作品中,很多却能在网易云音乐上找到。
“我们发起诉讼维权的两百余首歌曲,只是网易云音乐上侵权内容的一部分。”董鹏说,“发起诉讼实在是迫不得已而为之,我们一直希望能够与网易云音乐方面沟通,通过友好合作的方式解决这样的问题。”
董鹏坦言,由于每一家在线音乐平台所拥有的曲库数量都非常庞大,动辄上百万首歌曲,再加上在线音乐授权情况的复杂,很多时候也难免会出现一些无意中的侵权事实发生。
“比如,有时候提供了相关音乐作品却联系不到相关权利人,或者不了解相关音乐作品的授权情况,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些问题。大部分在线音乐平台都会非常尊重相关权利人的诉求,一般会及时与对方沟通,大多数情况下都能够及时得到解决,不必走上法庭。”董鹏说。
而谈到与网易云音乐方面的沟通时,董鹏表示了不满:“但与网易云音乐之间的沟通,一直以来非常乏力。我们在发现网易云音乐存在相关侵权音乐作品后,与他们多次发函沟通、交涉,但对方既不回函说明情况、也不下线相关歌曲,甚至在我们向法院起诉网易云音乐之后,这些涉嫌侵权的音乐还是能够正常播放、下载。”
董鹏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由于在购买相关正版音乐作品时,唱片公司方面也有反盗版的要求,因此,在发现网易云音乐存在侵权事实、沟通无果的情况下,酷狗音乐联合相关唱片公司、由这些唱片公司授权酷狗音乐进行统一的诉讼维权。
“我们此次发起维权,并不指望能够通过诉讼获得多少赔偿,而是希望以此行动,推动整个在线音乐领域的版权正版化进程。”董鹏表示。
网易:
我们也要起诉酷狗
在网易云音乐的服务条款上,有着这样一段话:“网易云音乐软件或服务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音频、歌曲图文资料、歌曲列表、文字表述及其组合、界面设计、版面框架、图标、‘网易云音乐’和‘歌单’商标等。除涉及第三方授权的软件或技术外,所有这些内容均属于网易公司……”
网易云音乐上的歌曲是从何而来的呢?这些歌曲是否获得了相关权利人的授权?
就此问题,法治周末记者采访了网易公司公关部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网易云音乐已经与包括环球、华纳、索尼世界三大唱片公司及滚石、海蝶、种子等在内的重要华语唱片公司,以及左小祖咒、苏阳、李志、周云蓬、万晓利等个人工作室及独立音乐人等,达成了版权合作及其他授权合作。
“我们觉得,要尊重版权,特别是音乐播放版权是一个毋庸置疑的事情。我们希望能和业界同仁一起努力,共同推进国内数字音乐正版化历程。”该工作人员说。
那么酷狗音乐起诉网易云音乐侵权的这些歌曲,网易是否获得了相关授权?该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这些特定歌曲的授权情况,目前正在与业务部门进行核实、确认,无法及时给予答复。
不过,针对酷狗音乐起诉网易云音乐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知情:“我们已经得知酷狗音乐起诉了网易云音乐。另外,我们发现,酷狗音乐也存在侵犯网易云音乐拥有版权的相关音乐作品的情况。因此,我们会在积极应诉的同时,也发起对酷狗音乐的诉讼,目前正在准备相关的材料。”
法治周末记者从一位不愿具名的业界相关人士处了解到,网易云音乐不愿过多回应此次被酷狗音乐起诉一事,是认为对方有炒作的嫌疑。
该业界人士表示,在线音乐行业的情况很复杂,很多时候相互之间都存在侵权的情况,原因在于一首歌曲上的版权,需要细分成很多权利,比如信息网络传播权、词曲著作权、表演者权、录音制作权,等等。很多时候,这些权利会被分散掌握在多方的手中。
“在线音乐版权的授权关系十分复杂,在法院没有宣判之前,各方所持有相关歌曲的版权情况并不明晰,最终是否侵权需要经过法院的审理才能定夺,如果真的存在侵权的话,一定也逃不掉法律的制裁。”该业界人士说。
权利关系复杂需理清
“像酷狗此次通过唱片公司、音乐权利人授权发起诉讼的方式,是在线音乐领域版权纠纷常见的维权方式。”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乔万里说。
乔万里表示,由于音乐权利人比较分散,如果每个人都去主张权利的话,单个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太高,因此,往往会授权这些集成了大量歌曲的在线音乐平台去维权。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明认为,需要注意的是,酷狗音乐所起诉的,是基于自己所获得的独占许可使用权,即酷狗方面声称的相关音乐作品“独家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被侵犯,还是相关音乐作品的著作权被侵犯?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而这一点上的不同,也正是由于音乐作品上所承载的多项著作权、以及可能存在的复杂的授权情况造成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曹新明教授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对于这种案件,要理清其中的权利归属以及授权情况,并不简单。
“一部音乐作品,从创作完成来看,就拥有了词曲的著作权;在被演员表演之后,会产生表演者权;在被唱片公司录制成音像制品之后,又会产生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如果相关音乐作品的内容来自对其他作品的改编,还会存在原作品与演绎作品之间的关系;在线音乐网上传播时,又要注意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归属。所以说,一旦发生这种在线音乐版权侵权的问题,往往不仅仅是‘侵犯著作权’几个字能够简单概括的,十分复杂。”曹新明表示。
对于此次酷狗音乐起诉网易云音乐一案,曹新明认为,至少要从三个方面去理清思路:“首先,网易云音乐上存在的相关音乐作品,是如何上传的,是否有网易云音乐自己上传,对于其侵权责任的认定有着很大的影响,关系到是否能够适用避风港原则。”
“其次,酷狗方面获得了这些音乐作品的哪些权利,其主张是否适当;第三,网易云音乐对于相关音乐作品的利用,是否获得了相应的授权,并且相关权利的授予是否存在瑕疵,”曹新明说,“如果网易云音乐所获得授权的权利方,并无相关权利,比如某一歌曲的原权利人已经将相关权利独占授予了其他人,这时网易云音乐再从原权利人处获得授权,该授权就存在瑕疵,可能存在共同侵权的问题。”
恶意侵权将面临惩罚性赔偿
杨明认为,近十多年来,互联网领域中的音乐版权问题,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变化,不过,音乐版权侵权的状况好了不少。在他看来,这一点要归功于这些第三方在线音乐服务平台的不断发展。
“第三方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功能发挥,对于互联网之下的音乐产业发展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综合来看,第三方服务平台能够减少信息不对称的程度、降低音乐正版交易成本,再加上支付平台的嵌入,对于在线音乐服务合同的缔结、履行,过错的判断等方面,都有着不可忽略的积极作用。”杨明说。
曹新明也表示,总体来说,虽然在线音乐版权纠纷绝对数量上依然不少,但就整个行业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来看,产生纠纷的整体比例是在不断下降的。
“正是因为这些纠纷,让大家重视到了在线音乐版权的问题,促进了相关立法、有示范性作用的判决出现,让大家更加清楚其中应当遵守的规则,”曹新明说,“不过,目前在大环境下,人们对版权的认识、法律的敬畏、对他人权利的尊重还不够,并且司法力度偏低、侵权成本太低,也是目前在线音乐市场版权侵权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在曹新明看来,发生这种纠纷,首先应当通过沟通、协商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在这条路走不通的情况下,再去考虑进行诉讼。
“除非是存在故意、恶意侵权的情况,一般的在线音乐版权纠纷,通过协商能够更加高效地解决问题。只要不是故意藐视法律,侵权方能够承认错误、给予适当补偿,这种方法更加合适。”曹新明说。
而对于那些存在反复侵权、情节较为恶劣的企业,曹新明表示,它们也将承担更大的侵权责任:“正在修订的著作权法中引入了惩罚性赔偿的制度,对于这些企业,未来法律将加大打击力度。”
乔万里认为,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让版权侵权更加便利、维权变得更加复杂,需要呼吁社会重视数字版权问题。
“权利人要规范相关权利的使用、授权情况,在合同中更加详细地进行约定各类情形,通过合同加大违约成本,这样一方面可以震慑清泉行为,另一方面也让认定侵权更加容易一些。从源头上把好关,尽可能减少可能出现侵权的环节。”乔万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