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2月16日凌晨消息,荷兰数据保护局(DPA)周一称,如果谷歌不停止侵犯该国互联网用户的隐私权,则可能面临最高1500万欧元(约合1860万美元)的罚款。
该局称,谷歌正在侵犯荷兰的数据保护法案,原因是其使用浏览历史和位置数据等用户私人信息来向其提供定制广告。
荷兰数据保护局责令谷歌在明年2月底以前改变处理个人互联网用户数据的方式。谷歌在2012年推出了新的隐私权指导方针,用以处理用户数据。除了荷兰以外,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和西班牙这5个欧洲国家也正在对谷歌的数据处理方式进行调查。
荷兰数据保护局局长雅各布·科恩斯塔姆(Jacob Kohnstamm)称:“此事从2012年延续至今,我们希望自己的耐心不会再一次受到考验。”
谷歌将来自于搜索引擎查询请求、电子邮件、第三方网站追踪、位置数据和视频浏览的数据结合在一起,从而向用户提供定制广告。荷兰数据保护局称:“谷歌在并未向用户发出充分的提前通知并征求其同意的情况下整合这些数据,这种作法是违法的。”该局责令谷歌停止侵权行为,否则就将面临最高1500万欧元的罚款,并表示谷歌必须开始就其活动向用户发出通知,征求用户的同意。
谷歌发言人尚未就此置评。